一、机构简介
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3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前身为广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系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共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股级干部职数10名。下设事业单位广安区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共20人,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中层职数3人。主要负责集中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对进驻区政务大厅的单位进行协调和管理,指导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的规范化建设。2020年7月1日,按照“审管分离”原则,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17个部门的129项行政许可及28项关联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原部门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广安区行政审批局遵循创新、担当、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陆续推出“多证合一”、主题式审批等创新举措,逐步形成有广安区特色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树立广安区对外服务第一窗口形象。
二、主要职责
区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广安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二)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负责集中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
(三)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四)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等工作。
(五)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的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维护。
(六)负责协调进驻大厅垂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对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大厅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七)指导全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参与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八)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对全区政务服务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提供查询。
(九)负责全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十)负责相关机构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全区行政权力清理和动态调整,效能建设工作,协调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信息、财务、资产管理、机构编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建、人事、工会、妇联、网站维护等日常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政务服务股。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负责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对进驻政务大厅单位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的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参与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负责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全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关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和维护工作。
(三)现场勘查股。负责统一组织所有需现场勘查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四)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股(内部审计监督股)。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指导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及行政审批法律纠纷;负责牵头组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参与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的规范和优化; 负责审核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工作;负责受理投诉信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督查督办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考核;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督察督办,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内部审计计划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五)商事登记审批股。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领域划入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六)投资建设审批股。负责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经济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等领域划入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七)涉农事务审批股。负责水务、农业农村、林业等领域划入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八)社会事务审批股。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司法、民族宗教等领域划入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九)文教卫审批股。负责文广旅、教科体、卫生健康等领域划入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广安区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服务事项、机关效能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电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常运行;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培训、设计、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负责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区审批局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1.营商服务股。负责“代领帮”服务,负责商事登记、工程建设领域中业务办理时间较长的领办、代办服务,为因健康、年龄等原因导致办理业务较为困难的办事群众提供全过程帮办服务;负责效能建设工作,完成对机关行政效能视频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的投诉处理,负责日常工作和大厅服务的纪律管理。
2.电子政务保障股。负责机关、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代办点电子设备、网络终端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各种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支持及对使用人员的培训。负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工作;负责便民服务软件的运行维护;保障全区行政效能视频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行。
3.档案管理股。负责接收、整理、保存各股(室)的纸质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监督档案文件的销毁;负责为企事业单位和办事群众提供档案查询服务;负责档案统计、分析、综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负责电子档案的扫描、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