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简介及职责
日期:2018-10-26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简介及职责

 

一、机构简介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是全区教育科技体育行政领导机关,隶属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在广安市广安区城南渔林街3号。联系电话:0826-2248511。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区纪委驻教科体局纪检组长1,教育工会主席1人。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财股、教育股、科学技术股、知识产权股、德育股、监察审计股、体育股,纳入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直属管理的单位8个,即教育工会、招办、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学生资助中心、营养办、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教研室、技装所电教馆。

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区教科体局合署办公,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1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和科学技术、体育、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区教育事业、科技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区级统编教材,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含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四)负责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考核评审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依法治教等工作。安全和稳定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区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作;负责重大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制定科普规划,拟订科技成果奖励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民营科技机构的发展;负责科技宣传、培训和科技成果展示、示范、推广、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基础研究、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负责科技交流、科技保密和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研究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专利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体系的建立、专利技术开发、推广应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发展;承担专利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专利市场秩序,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负责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和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与教育培训,规范的指导专利中介机构等工作。

(十)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合作项目;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使用和内部审查;负责全区教育基础设施、图书资料、教学仪器等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捐资助学等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归口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学事业费及其他各项科技专项经费并负责预决算编制;协同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和中等专业学校及普通高中的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项的申请和评审、知识产权申报及保护等工作。

(十三)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四)研究拟订体育产业政策,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五)拟订本区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科技工作制度、体育工作制度,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科技系统教职员工和科技干部,规划并指导教育科技系统人才队伍的建设;在区有关部门指导下,发展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合同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转岗分流、辞职辞退等工作,在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教职工转正定级、工资、职称、奖惩和退休等工作。

(十六)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区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工作。

(十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有关部门考核任免有关学校校长和干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十八)负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推动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九)管理全区中小学、教师进修校、幼儿园和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协会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配合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对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领导班子抓第一生产力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工作职责,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牵头拟定全区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文件收发、党务政务公开、报刊征订等日常工作;协助局党政班子组织和协调全局性工作;负责本局党政文件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草拟和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职工会议的记录;牵头协调教育科技体育年鉴及教育科技体育志的编写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本系统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负责本局会务、文书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信访、计生、群团、统战、机要、保密、外事、卫生、公产、物业等工作;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

负责综合协调党务、党建等项工作,协助草拟局党委文件,收集党建信息,进行调查研究;负责实施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党委对直属校()()支部党建目标的管理考核和乡镇学校党()支部的指导工作,指导、协调和开展工、青、妇及系统业余党校、双拥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及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教职工的调配和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编制、领导班子的考核;教师补充招聘工作规划、教师资格认定、特岗教师招录工作;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审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优推优、人事年报以及教师转正定级、工资和退休的审查;本系统干部、教职工请假审批;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老干部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家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或参与有关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考察;负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等评审推荐工作。

统筹规划教师培训和教师进修校等培训机构的建设,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定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计财股

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科技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全区职业学校、中小学招生计划;研究拟定筹措教育科技体育投资、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管理、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政策等具体措施及办法;负责全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编制全区预算内基建投资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管理和拨付教育科技体育基建补助专款,指导、检查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基本建设;指导执行国(内)外教育科技体育援助和教育科技体育合作项目;指导全区学校教学、实验用房和学生、教师生活用房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学校危房的安全检查及监控;负责全区教育科技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经费投入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及财务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后勤服务管理。

(四)教育股(挂广安市广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制定和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指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管理指导和扫盲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和指导学校国防教育、防邪、防毒、扫黄、军训工作;负责民办学校和其他教学辅助机构设立的审批工作;审核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组织审定中小学、职业中学使用统编教材和教辅资料,规范全区中小学用书行为;参与学生资助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法制教育、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

负责指导教学科研和图书情报管理工作,指导科研成果的推广使用及统计分析;指导科学研究基地学校、实验基地学校和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发展建设;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结构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

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以及信息用字管理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五)科学技术股

负责全区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负责农业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的审核、申报与实施工作;草拟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各类科技计划,并提出实施意见;协调农业科技产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展;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科技(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区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组织安排、协调管理、检查督促、考核等事宜;负责配合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对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领导班子抓第一生产力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工作。

(六)知识产权股

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和实施,搞好依法行政,组织相关部门打击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负责调处属于我区管辖的知识产权纠纷;负责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专利的统计、规范和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负责科技信息、科技情报工作。

(七)德育教育股

负责全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措施,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理论研究工作;负责中小学的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共青团、少先队干部的评选、奖励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守则》、《规范》的贯彻落实和思想品德考核审查工作;指导中小学政教处、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关爱留好儿童,校外教育,国情教育,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和德育基地建设。

(八)监察审计股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学校领导、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学校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办理违纪违法案件;积极配合区纪委开展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区的教育和科技经费;监督检查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监测教育科技体育经费的投资效益,认真搞好教育科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九)青少年艺术体育股

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艺术、体育教育工作;制定学校艺术、体育教育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和体育教育发展;组织开展全区学生艺术、体育类竟赛、评优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艺体特长生的审定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规划、指导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组织区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管理全区体育市场;拟订并监督实施体育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体育产品的管理政策;管理体育健身市场以及体育中介组织对外交流的经营活动。负责全区竞技体育的规划、统筹,负责省、市纪录的申报,建立并管理区级记录,协调和监督全区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承办一、二级运动员和一、二级裁判员的申报,审批三级运动员和三级裁判员;拟订全区体育教育及业务训练的规划和目标,指导区业余体校业务建设;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