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司法局主要职责简介
日期:2018-10-26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商台商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六)管理监督全区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的初审工作。负责仲裁机构、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

(七)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含代管)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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