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资料(采购人根据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自行组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2、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审批的广安区政府采购申报表。
3、采购项目所需具体资料(纸质材料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
(1)、依法合理设置并提供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2)、货物项目需提供产品的通用技术参数(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和服务的供应商)、服务要求等采购需求;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所需成果资料等采购需求。
(3)、公开招标(如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磋商需提供评分标准作为编制采购文件参考。
(4)、明确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付款比例及合同签订后完成采购项目时间等主要内容。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交易编审股
联系人:向敬阳(QQ178881517)、张云英(QQ23158556)
联系电话:0826-216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