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国有资产处置所需具体资料
日期:2018-10-26


1资产占有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产权权属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主管单位批复文件(原件)

6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7出让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鲜章

 

联系电话:0826-2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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