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区委老干部局是区委主管全区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从宏观上对全区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协调;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适时提出贯彻老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具体意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二)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党的老干部政策,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离休、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定期学习,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统筹管理老干部工作有关经费。
(四)负责平时走访、生病看望、重大节日慰问老干部工作。
(五)协调处理老干部丧事,了解、反映老干部遗属有关情况。
(六)负责办理老干部信访事宜和区外老干部来广安参观考察和探亲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易地安置在我区的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老干部局内设1个办公室。
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老干部局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