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居保局职能职责
一、负责国家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制定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二、贯彻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对各乡镇(街道)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负责全区范围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工作。
四、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审核及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
五、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指导乡镇(街道)管理参保人员档案工作。
六、依法核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计发及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七、做好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工作。
八、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化发放工作,做好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协助局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起到综合协调各股室的作用。
二、草拟年度工作要点、总结、综合性文件及其它有关文字材料。严格执行公文运作程序,负责文稿、文件的打印、收发、传阅工作。做好文件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三、做好职工大会、学习会议的准备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负责城乡居保工作会议的筹办及服务工作。
四、做好政工人事、信息、信访、档案、保密和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负责收集和撰写有关信息和调研文章,做好信息上报和外宣工作。
六、负责接待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购买办公用品和办公设施的维修;负责单位内部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本单位考勤制度。
征集股职能职责
一、负责收集各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服务中心”)上报的参保人员相关参保资料,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中进行复核,建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二、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
三、指导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每年一次公布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情况,负责参保人员查询个人账户,结存个人账户利息。
四、负责办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收和转移。
五、严格执行《统计法》,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六、负责本股室计算机的管理、运用及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养老保险基础数据的备份。
七、负责参保人员相关参保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退管股职能职责
一、严格按照中、省、市、区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发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并与银行衔接好有关发放手续,实现社会化发放。
二、负责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的调整与落实,保证待遇领取人员每月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做好待遇领取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严格执行《统计法》,负责做好待遇领取人员统计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四、负责本股室计算机的管理、运用及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待遇领取人员基础数据的备份。
五、负责每月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审批表的上报汇总工作。养老金发放审批表经股长复核签字后报财务审核,财务审核签字后报局领导审批。
六、对待遇领取人员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上架。
财务股职能职责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财经制度,当家理财,当好领导的参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各种账、表、卡与凭证相符,内容真实、手续齐全,账目清楚,数据准确,做到收支有据,日清月结。
二、配合相关股室及时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拨付以及基金上解工作,按时做好委托银行代收保费及代发养老金工作,保证基金安全有效地运行,并按时报送财务报表。
三、妥善保管好各种财会档案资料。
四、认真做好本局的工资发放,差旅费、公杂费等开支的审查工作,各种票据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票据、印章实行分类保管,即:票据、公章、私章必须分人分开保管。专项基金要及时存入财政专户,不得挪用。
六、做好公用电话费、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和报销工作,保证本局工作正常开展。
稽核股职能职责
一、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稽核检查。
二、受理投诉举报并实施查处。
三、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基金收支管理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冒领、重复领取、死亡多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查处、追回工作。
五、负责待遇领取人员每年一度的资格认证工作。
六、负责异地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