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统计局机构简介与职能
日期:2018-10-31

一、机构简介

广安市广安区统计局,隶属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31号,联系电话:0826-2249900。内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综合法规股、农村经济统计股,城市经济统计股。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股级职数4名。直属三个事业单位:广安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广安区普查中心、广安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参公管理编制10名,其中:社会经济调查队6名,队长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2名;普查中心4名,股级职数1名。事业编制6名(区社情名义调查中心),主任1名(九级职员)。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拟全区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区各地、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管理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拟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区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组织实施全区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服务业、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人事档案、保密、保卫、目标管理、信访、机关后勤、财务、微机、小车管理,负责局职工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工作及工、青、妇工作,按照区职称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负责组织协调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数据库系统,处理普查数据;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负责全区统计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建立健全区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二)综合法规股(挂广安市广安区国民经济评价考核办公室牌子、广安市广安区统计执法大队牌子)

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县域经济、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整理、审核、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数据和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承办全区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评审和发布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

负责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违反统计法规的案件和事件。负责民间统计机构的业务管理。

(三)农村经济统计股(挂广安市广安区乡镇评价考核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城市经济统计股(挂广安市广安区工业经济评价考核办公室、能源监测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牌子)

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大集团)、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贯彻国家制定的能源统计、环境统计方法制度,组织实施全区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编制全区能源平衡表,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碳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和发布全区GDP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工资、劳动力和城镇居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劳动力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全区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评价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上述方面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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