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委员会党校简介及职责
日期:2018-10-31

根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划调整后广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区委发[2013]15),设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为区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学校与其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是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区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广安区行政学校是培训公务员、培训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发挥对党政干部培训轮训主渠道的作用,有计划地培训轮训正、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中小学校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主任,理论宣传骨干和其他基层党员干部;负责对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提出使用建议。

(二)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承办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

(三)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部署,对全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 

(四)开展与国内外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培训机构和学术团体等有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五)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设五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校领导组织校内日常工作的运转、处理校内日常事务和负责政工人事工作;负责校委重要文稿的起草、文秘、会务、目标管理与督查、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精神文明建设、普法、通讯、公务接待、车辆、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办校内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生活服务、水电、校产管理;负责校内基本建设、校园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治安保卫、综合治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教务处

负责编制各类党员领导干部培(轮)训班的教学计划,管理协调教学活动;落实培训计划、组织考试、管理学籍、反映教学情况等;研究并提出教学工作改革方案,承担对所任学科或专题课程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效果的考核等工作。

(三)培训处

负责各类党员领导干部培(轮)训班学员的学习、生活和党性锻炼管理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介绍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引进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项目;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学校微机、图书室的管理。

(四)党性教育教研室

负责学校党建、党史、党纪等党性教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负责党建、党史、党纪等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党性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党性教育的教学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负责编制党性教育科研规划,管理、协调科研活动,组织评估和宣传科研成果,提供科研信息咨询;组织党性教育的科研协作;开展理论研究和学会学术活动。

(五)理论教育教研室

负责学校政治、经济、法学等理论教育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负责政治、经济、法学等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党性教育教学计划,制定党性教育的教学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研讨及观摩教学、教学分析和总结等各项教学活动;负责编制理论教育科研规划,管理、协调科研活动,组织评估和宣传科研成果,提供科研信息咨询;组织理论教育的科研协作;开展理论研究和学会学术活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核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名,事业编制8名。设党校校长1名(由区委副书记或区委常委兼任)、行政学校校长1名(由区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兼任);常务副校长1名(主持学校日常工作,正科级);副校长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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