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畜牧食品局信息公开
日期:2018-10-31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畜牧生产、兽医、兽药、饲料工业的行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提出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畜禽疫病防治、疫病检疫、兽医卫生、饲料饲草、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草拟畜牧生产、兽医兽药、饲料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兽医管理工作。

(二)研究拟定畜牧食品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引导畜牧食品行业布局与结构调整,推进畜牧食品产业化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发展计划,组织相关科技攻关和科技推广。

(三)负责草拟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禽新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畜种资源保护;培育、引进、繁育、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饲养技术。

(四)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疫情的扑灭工作;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和兽药、饲料生产技术服务;负责牧草资源保护,指导退耕还草工作;负责推广优良牧草种子和牧草栽培、利用等技术服务。

(五)指导全区畜牧食品一体化改革,研究拟定畜牧产业化经营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大宗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开展畜牧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工作,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

 

(六)组织畜牧食品行业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同区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强国家扶持畜牧业发展资金的管理。

(七)管理相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畜牧系统技能鉴定和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指导、协调畜牧科技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畜牧食品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畜牧食品局设 5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相关政务工作;协助抓好各站股室、派驻乡镇畜牧机构、相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

宣传、保密、信访、文秘、档案、目标管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基本建设、小车管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全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畜牧科技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党建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负责畜牧系统内部财务审计;负责基层畜牧站资金发放监督管理;负责系统“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事业的办理工作;负责区级财政拨付资金的编报和畜牧事业费等有关经费的管理;负责相关财务、房产和物资的管理等工作。

(三)畜牧业股

研究拟订畜牧业生产与畜牧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牧生产、畜产品市场与经济信息、畜牧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适度规模养殖户的培育、发展和备案。负责畜禽良种登记、管理和优良畜禽品种的推广工作;组织科技协作、技术推广及科技成果的评审、转化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宏观指导、产业化推进与业务技术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畜牧业技术培训工作;预测发布畜禽、畜禽产品及畜牧生产资料供求信息,开展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促进产品销售;负责协助畜牧业优惠奖励政策的兑现与政策性保险工作;指导畜牧食品行业学会、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区畜牧生产统计工作和调查。

 

(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的质量监督;落实监管措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日常工作等;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地方关于兽药、饲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区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全区兽药、饲料等相关政策的研究;牵头办理畜牧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监督全区畜牧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畜牧业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

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及其产品的申报认证工作等。负责饲料行业管理。拟订饲料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查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执行上级饲料产品质量监测计划,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初查工作;组织协调实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抽检;负责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的技术申报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工作。

(五)兽医兽药股

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实施兽医兽药和生猪屠宰地方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划;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协助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认真审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办证资质条件。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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