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新平村位于兴平镇南北方向,与兴平场镇相连,与杨坪乡接壤。幅员面积1416亩,其中耕地面积779亩(田585亩,土194亩),退耕还林面积70亩。辖区公路5公里,其中县级公路1公里,村组级公路4公里。全村辖11个村民小组,395户,共计1416人;其中劳动力840人,村委干部3人,党员48人,贫困户10户,2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27人。
二、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
(一)村党支部
姓名:李承民
职务: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职责分工:主持村党支部全面工作
姓名:龚秀军
职务: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村务助理
职责分工:负责文书、统计表格、档案等工作
姓名:黄光超
职务: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职责分工: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
姓名:邓志蓉
职务:村民委员会主任
职责分工: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
姓名:龚秀军
职务:村民委员会委员
职责分工:协助村主任工作
姓名:黄光超
职务:村民委员会委员
职责分工:协助村主任工作
三、村廉勤巡访员名单
姓名:邓槙 职务:兴平镇廉勤巡访员
职责分工:1、巡访。深入村(社区)、组。巡访村民,收集掌握社情民意,发现有损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村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2、监督检查。对村(社区)、组干部廉洁自律、民主决策、五保低保死亡评议、财务收支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党务村务公开和其他涉村居、村民长远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在镇廉勤巡访办公室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协助镇纪委搞好日常工作。
4、宣传教育。对责任片区内村(社区)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反倡廉教育。
5、按时、安质、按量完成镇纪委交办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