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广安市广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
(三)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加强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工作。
(四)负责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级事业单位的设立;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乡(镇)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总量管理;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五)负责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及其有关配套政策;审核区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区本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并报告区委、区政府。
(七)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执行情况,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情况,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机构编制的管理情况。
(八)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