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宣传部简介及职责
日期:2018-10-31


一、机构简介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宣传部(简称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增挂广安市广安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新闻出版局(广安市广安区版权局)牌子。以上挂牌机构分别简称:区文明办、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区互联网信息办、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办公地址在广安市广安区北仓路178号,联系电话:08262222623。设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2名;股级职数6名。部机关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理论股、宣传与网信股、精神文明建设股、文化发展股、电影与版权股。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五)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广安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六)统筹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工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七)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八)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联系境外新闻单位驻广安区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九)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十)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十一)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十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我区重大问题宣传口径。

(十三)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统筹区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研究区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十四)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区外新闻媒体驻广安区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新闻记者证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电影活动和电影对外合作交流等。

(十六)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区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七)归口领导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单位。受区委委托,代管区文联、区社科联、区网络舆情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委报道组等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单位。主管广安区新闻工作者协会。

(十八)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区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区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的日常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对涉及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落实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

(二)统筹协调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标准建设。

(二十一)统筹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将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功能的网络传播平台纳入依法管理范围,对所有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实行准入管理。

二十二)协调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核心技术等重大科技攻关,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统筹指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指导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二十三)负责全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负责指导协调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指导和管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组织协调全涉民族类网络宣传和网络舆论斗争工作。

二十四)协调处理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二十五)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和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全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指导推进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

二十六)依法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审批及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

二十七)组织开展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规划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二十八)组织开展全互联网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九)指导、检查和推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网络内容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三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三十一)完成市委宣传部和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宣传部设 6 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增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密机要、网站维护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巡视巡察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组织研究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建议,承担起草有关重要文件、报告和文稿,编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刊物。指导协调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应诉,以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等。负责宣传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出版、电影等专项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等的规划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机关预决算和基本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等。会同区委组织部有关股室负责区级宣传思想文化旅游单位干部管理的业务工作。对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有关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协调有关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等。

(二)理论股。负责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和理论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负责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形势政策教育、重大纪念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组织指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主题理论宣讲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等。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等。

(三)宣传与网信股。负责拟订对外宣传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对外宣传活动。负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品的制作、发行、使用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人权宣传和反邪教等方面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拟订我区重大问题宣传口径。负责部机关外事管理工作。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对外国及港澳台来访记者有关宣传报道方面的工作。负责中、省、市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对本区采访活动的管理和联系工作。负责区外新闻媒体驻广安区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等。负责新闻舆论宏观管理、新闻舆情分析监管、新闻理论研究和新闻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互联网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协调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指导、督促、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审工作。承担相关部门涉及互联网信息内容业务前置审批的审核工作。承担指导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和机构做好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承担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承担互联网新闻宣传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全重大主题网络宣传。负责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规划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和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承担网上理论宣传引导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负责网上信息内容监控和有害信息处置。指导协调全网络舆情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预警、报告。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指导全网络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互联网专项整治,净化网络空间。组织协调全网络舆论斗争工作。承担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查办网络重大案件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督促网络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网络评论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评论引导。指导推动网络互动平台和网络评论队伍建设。承担网络知名人士和重点网络平台账号的团结引导工作。负责推动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负责承担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工作。负责指导推进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统筹协调网络安全服务和保障工作,拟订网络安全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网络安全标准建设工作。统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统筹协调全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指导协调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拟订推动信息化领域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协调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统筹推进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拟订互联网数据管理有关政策。承担协调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核心技术等重大科技攻关。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测指挥平台建设,协调技术管控系统建设。指导协调涉及互联网安全运行的重大工程和系统建设的规划、论证等工作。指导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规划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思想文化系统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社会舆情动态、社会思想反映等方面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对社会舆情和思想理论领域总体态势进行分析研判。指导网络舆情信息有关工作。

 () 精神文明建设股。负责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拟订文明创建规划、测评体系和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负责经验交流推广。组织开展文明创建考核和评选表扬工作等。负责志愿服务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志愿者服务组织的规范管理工作等。组织协调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负责拟定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重大活动,指导协调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阵地建设管理、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和社会教育工作等。

(五)文化发展股。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开展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活动。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和金融发展等。指导协调区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区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政策,协调研究区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问题等。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改革政策建议。指导区属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改革工作等。承担区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工作和文艺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协调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管理。指导推动协调群众文化建设。协调开展重大文艺文化活动。指导协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研究提出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和网络文化等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惠民工程等。负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组织推动广安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协调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广安区优秀传统文化的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国民教育、宣传普及、创新发展、传播交流工作等。

(六)电影与版权股。指导推动新闻出版、电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订行政许可的实施细则,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重大电影活动。指导电影档案管理、技术研发、公益服务。协调推动电影领域对外合作交流等。负责出版管理和出版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协调重点出版工程和古籍整理的规划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出版。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活动,协调数字出版等内容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书号版号刊号管理等。负责拟订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工作的规划、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纠正印刷发行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等的印刷发行工作。承担出版物及相关文化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有关工作等。负责拟订实施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根据授权承担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根据授权承担或参与处理涉外、涉港澳台著作权的相关工作等。负责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实施“扫黄打非”重大专项行动。组织对非法和违禁出版传播活动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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