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是广安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广安市公安局和广安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业务工作由市公安局管理,经费由广安区政府负责。分局机关办公地址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幸福街6号,联系电话:0826-2222816。
分局设局长1名(副县级)、政治委员1名(副县级),副局长4名(正科级)、政治处主任1名、纪委书记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设政治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机关党委及12个内设机构,即指挥中心(增挂科技通信大队牌子)、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增挂防范与处置邪教工作大队牌子)、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增挂户政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卫大队牌子)、禁毒缉毒大队(增挂广安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增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情报信息大队;派出机构32个,即广福派出所、万盛派出所、中桥派出所、大寨派出所、浓洄派出所、北辰派出所、大龙派出所、崇望派出所、龙安派出所、彭家派出所、悦来派出所、杨坪派出所、兴平派出所、井河派出所、郑山派出所、花桥派出所、大有派出所、蒲莲派出所、消河派出所、龙台派出所、肖溪派出所、恒升派出所、石笋派出所、白市派出所、白马派出所、东岳派出所、苏溪派出所、大安派出所、方坪派出所、化龙派出所、官盛派出所、广罗派出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区公安危机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广安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服务。
(四)组织开展全区公安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毒品案件;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六)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协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组织、协调处置交通事故。
(九)监督、管理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活动。
(十二)实施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区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同区外公安机关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十七)负责全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工作;对武警广安市广安区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八)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区公安警务督察、审计、信访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
(十九)指导区内铁路、森林等专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二十)承担区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二十二)承担广安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三)承办广安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派出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分局设政治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机关党委及12个内设机构、32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12个
1、指挥中心(增挂科技通信大队牌子)
负责收集、掌握全区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综合分析、上报有关社情和公安信息,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审核并起草文件和承办调查研究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卫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发布重大警令;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危机管理、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报警服务、指挥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统计、调研、文秘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统计、保密、档案、史志、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事项工作;接受内部紧急情况的报告,并调动相关警种、部门快速处置;收集、传递重要社会治安动态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综合制定处置各类报警、求助的工作预案;负责受理群众110报警求助并对处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担分局外事工作;负责公安警务合作日常工作。
拟订并实施全区公安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和科技强警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公安科技工作和信息通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城市报警监控业务工作;管理全区公安系统无线通信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负责全局通信网络保障、设备维护和安全及全区重大警务活动通信保障工作。
2、警务保障室
拟订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装备配备标准和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拟订全区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公安机关专项经费、基建投资的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予以监督;负责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装备、被装、器材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分局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分局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民警、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工作。
4、法制大队
负责全区公安法制建设,组织起草有关执法活动规范性文件、通告等,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指导和承办全区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和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承办行政案件审查、裁决及刑事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法律培训工作;管理公安法律文书;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增挂防范与处置邪教工作大队牌子)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收集掌握全区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以及社科文化领域、大专院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规划、指导全区隐蔽力量建设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与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系;掌握全区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侦察、防范和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工作;负责反恐怖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作。
6、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全区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报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区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工作;指导侦破全区各派出所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区影响大、危害大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增挂户政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警卫大队牌子)
拟订全区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等工作;依法监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和烟花爆竹的运输;依法监督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和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及社区、医院、学校、农村等警务工作;组织、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8、禁毒缉毒大队(增挂广安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涉毒场所、问题的整治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收存和上缴全区毒品工作;承担区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增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
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负责全区重大、特大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以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履行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公安行政处罚权;负责与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工作合作机制,并对相关部门发现的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线索进行查处;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10、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行业、工程及产品;依法监督、检查、指导重要领域、重要部门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利用技术优势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地区稳定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开展互联网网络舆情的引导、控制等工作;对网上重点目标依法开展技术手段侦察控制工作;负责互联网技术侦控手段的建设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员培训工作。
11、特巡警大队
负责辖区社会面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制止、打击违法犯罪;负责交通管理、为民服务工作;接受110指令和群众报警、求助;负责处置全区暴乱、骚乱和非法上访、集会、游行、示威等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动乱、暴乱事件;负责查处一般性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分局特巡警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
12、情报信息大队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指挥调度、管理监督和协调处置工作,收集整合各类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对信息资源、数据质量进行管理;对高涉密警种的情报信息及技术手段进行运用;对情报系统进行建设与维护。
政治处 政治处是分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区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研究、制定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措施,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公安政治理论;制定全区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负责民警业务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协助分局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资、警籍、警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双考、优抚、表彰奖励等工作;承办人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公安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安文化建设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民警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公安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负责管理和指导分局共青团、工会、妇委会等工作;负责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派出机构32个
1、广福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除岩头村和大寨派出所辖区外)的公安基础工作。
2、万盛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3、中桥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中桥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4、大寨派出所
负责从五福桥公路至会展中心、至天府饭店、至市交通局、至友谊中学初中部、至平安大道、至翠屏山隧道城北出口公路以西、北与北辰派出所、协兴派出所辖区相邻,东与浓洄派出所、广福派出所辖区相邻,西以西溪河为界(除大寨社区外)的公安基础工作。
5、浓洄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浓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6、北辰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除界坡村1、2、3组外)的公安基础工作。
7、大龙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大龙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8、崇望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崇望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9、龙安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0、彭家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彭家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1、悦来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2、杨坪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杨坪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3、兴平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4、井河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井河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5、郑山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郑山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6、花桥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7、大有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8、蒲莲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蒲莲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19、消河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消河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0、龙台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1、肖溪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肖溪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2、恒升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3、石笋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4、白市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白市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5、白马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白马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6、东岳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东岳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7、苏溪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8、大安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大安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29、方坪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方坪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30.化龙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化龙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31、官盛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
32、广罗派出所
负责广安市广安区广罗乡辖区内的公安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