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盛新区管委会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职责
日期:2018-11-02

 

一、基本情况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盛新区管委会2016年12月成立,系由原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成立)和原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临港都市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14年3月成立)整合设立,为广安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属正科级单位。人员总量控制50名,所需人员编制根据人员性质从相关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中调剂解决。领导职数设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设党工委副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2配备纪工委书记1名。下设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级别为股级,各核定股级职数1正1副。官盛新区管委会下设6个工作机构党群工作部(挂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处、国土资源管理处、经济社会发展处和财务处、监察审计处下属事业单位2个:党群信息服务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驻新区分支机构6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盛新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官盛新区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盛新区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官盛新区分局、区财政评审中心官盛新区分中心、区投资促进局官盛新区分局,各分支机构实行区级主管部门和官盛新区管委会双重管理。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编制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制定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外开放工作;负责新区范围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的审批审核、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负责新区人才引进、人才管理、人才使用工作;负责新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工作;负责新区管委会资金预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负责新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融资工作;负责制定新区的有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新区经济运行评价体系建设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机构

(一)党群工作部(挂“办公室”牌子):负责官盛新区党工委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负责落实党工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承办和督办;助新区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拟完善,并组织监督执行;负责调研、督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承办文会、干部人事、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机关运转、综合协调、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内外工作协调,对外接待和联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建设处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盛新区分局合署办公负责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参与新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和选址、备案、立项、核准等行政审批审核办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招投标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新区落地项目的工程建设;负责新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管理;负责监管新区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协助开展违规建筑查处等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土资源管理处: 协助开展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集体土地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呈报工作;协助开展新区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协助开展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审、出让、划拔、呈报;协助开展区域内土地征收、出让工作;负责拟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审核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办理征地农转非参保工作;负责区域内征地拆迁补偿资料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杆线、坟墓搬迁工作;负责预用地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提出用地建议;负责拆迁群众安置、矛盾调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协助开展国土资源纠纷和违法案件调查工作;协调解决供、用地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指导区域内相关乡镇(街道)按政策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处(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官盛新区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盛新区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官盛新区分局合署办公):参与制定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产业政策;编报新区重大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入园企业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节能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区域环保、安全工作;负责区域内综合环境管理及治理;负责新区企业生产质量检查和督查工作,负责处置企业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负责对新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协助有关部门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区规模企业培育;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区域生产总值等各类经济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处与区财政评审中心官盛新区分中心合署办公 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起草新区财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新区财务、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财务收入、支出的组织管理,负责区域内涉及项目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建设项目财政评审承办管委会劳动工资、财务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察审计处:负责审计监督新区财务收支、预算及资金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经济效益等;负责审计监督建设项目预算、投资、建设完成情况;负责配合协助完成新区相关审计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信息服务中心:  负责研究指导新区各基层、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工会群团工作 ;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党工委、群团日常工作;负责党工委、群团文件各类文稿的起草、修改、印发工作;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新区理论研究、政治思想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工委和群团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所涉工作的信访回复处理 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与区投资促进局官盛新区分局合署办公负责研究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组织编制新区年度投资促进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新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新区项目包装、宣传、推介工作;负责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制定、信息收集、项目跟踪、协议草拟、督促项目入驻和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招商活动的组织、洽谈、商务考察接待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信息宣传及咨询服务;负责兑现落实新区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协调做好企业水、电气、通讯等要素保障供应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的投诉举报;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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