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盛新区管委会于2016年12月成立,系由原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5月成立)和原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临港都市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14年3月成立)整合设立,为广安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属正科级单位。人员总量控制50名,所需人员编制根据人员性质从相关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中调剂解决。领导职数设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各1名,设党工委副书记1名,管委会副主任2名,配备纪工委书记1名。下设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级别为股级,各核定股级职数1正1副。官盛新区管委会下设6个工作机构:党群工作部(挂“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处、国土资源管理处、经济社会发展处和财务处、监察审计处,下属事业单位2个:党群信息服务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驻新区分支机构6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盛新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官盛新区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盛新区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官盛新区分局、区财政评审中心官盛新区分中心、区投资促进局官盛新区分局,各分支机构实行区级主管部门和官盛新区管委会双重管理。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区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组织编制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制定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外开放工作;负责新区范围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的审批审核、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负责新区人才引进、人才管理、人才使用工作;负责新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工作;负责新区管委会资金预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负责新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融资工作;负责制定新区的有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新区经济运行评价体系建设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构
(一)党群工作部(挂“办公室”牌子):负责官盛新区党工委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负责落实党工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承办和督办;协助新区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拟完善,并组织监督执行;负责调研、督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承办文会、干部人事、人才队伍、教育培训、机关运转、综合协调、电子政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内外工作协调,对外接待和联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建设处(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盛新区分局合署办公):负责组织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参与新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和选址、备案、立项、核准等行政审批审核办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招投标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新区落地项目的工程建设;负责新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管理;负责监管新区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协助开展违规建筑查处等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国土资源管理处: 协助开展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集体土地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呈报工作;协助开展新区土地供应年度计划编制;协助开展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审、出让、划拔、呈报;协助开展区域内土地征收、出让工作;负责拟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审核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办理征地农转非参保工作;负责区域内征地拆迁补偿资料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杆线、坟墓搬迁工作;负责预用地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提出用地建议;负责拆迁群众安置、矛盾调处,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协助开展国土资源纠纷和违法案件调查工作;协调解决供、用地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指导区域内相关乡镇(街道)按政策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处(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官盛新区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盛新区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官盛新区分局合署办公):参与制定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产业政策;编报新区重大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负责入园企业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节能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区域环保、安全工作;负责区域内综合环境管理及治理;负责新区企业生产质量检查和督查工作,负责处置企业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负责对新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指导,协助有关部门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区规模企业培育;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区域生产总值等各类经济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处(与区财政评审中心官盛新区分中心合署办公): 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起草新区财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新区财务、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财务收入、支出的组织管理,负责区域内涉及项目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新区建设项目财政评审;承办管委会劳动工资、财务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监察审计处:负责审计监督新区财务收支、预算及资金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经济效益等;负责审计监督建设项目预算、投资、建设完成情况;负责配合协助完成新区相关审计工作;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信息服务中心: 负责研究指导新区各基层、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工会群团工作 ;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负责党工委、群团日常工作;负责党工委、群团文件等各类文稿的起草、修改、印发工作;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新区理论研究、政治思想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工委和群团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党群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所涉工作的信访回复处理; 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与区投资促进局官盛新区分局合署办公):负责研究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组织编制新区年度投资促进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新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新区项目包装、宣传、推介工作;负责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制定、信息收集、项目跟踪、协议草拟、督促项目入驻和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招商活动的组织、洽谈、商务考察接待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信息宣传及咨询服务;负责兑现落实新区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协调做好企业水、电气、通讯等要素保障供应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的投诉举报;负责所涉工作信访回复处理;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