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申请流程:学生家庭提交申请后,学校按相关要求对受助资格进行评审,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数确定受助对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打卡直发资助金。(学校宣传→贫困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推荐→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公示→通知申请人家长(监护人)办理银行卡并将银行卡复印件交学校统计上报区资助中心→区资助中心审核→财政拨款到校→收款单位转账到银行→区资助中心报送发放名单及金额到发放银行→学校到区资助中心领取银行打卡回执→学校建账并整理资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