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广安市广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政策文号:广区民发〔2018〕180号    单位:    日期:2018-10-26
发放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发放对象
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
领取方式
社会化发放
申请条件及流程

该项补贴由残疾人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填写广安市广安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乡镇(街道)对收集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区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核后报区民政部门审定,区民政部门审定合格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汇总资料后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近期省市区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检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地存在残疾人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相互截占使用,支付不及时,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违规问题,少数乡镇(街道)问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提高残疾人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时效,根据《广安市民政局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广市民〔2018〕169),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两项补贴”资料报送及资金发放时间的说明

一是“两项补贴”资料从2018年10月起实行每月报送和发放(提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前是按季度报送,现改为每月报送)。

二是各乡镇(街道)在每月1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两张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残联和民政局各存一份)报区残联审核后连同乡镇(街道)盖章的新增和减少人员纸质花名册和每月打卡直发凭证交区民政局(注:当月无新增减少的花名册盖章报“无”)

三是请各乡镇(街道)认真仔细报送9月份的“两项补贴”数据,从10月开始,区民政局将以各乡镇(街道)9月份所报的“两项补贴”数据为基准,只做增加和减少以此作为各乡镇(街道)资金拨付依据。

四是区民政局将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后汇总“两项补贴”人数并核算补贴资金,于每月20日前下拨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在每月25日前打卡发放到对象户。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两项”补贴是党和政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和改善残疾人生活困难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和政府重视残疾人福利事业的体现,更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因此,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清理发现的问题并结合《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区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区民发〔2018〕156)文件精神,明确责任,精心安排,确保“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严格管理,及时报送。一是凡经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二是对残疾人死亡的、残疾人户籍迁出本辖区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及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等情形的,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上报动态情况并停止发放补贴。

 


 

 

广安市广安区民政局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广安市广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9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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