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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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办
城居保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应急管理局
义务教育学生“一补”(为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一补”(为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提供补助)
中职助学金
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特别资助
普通高中助学金
县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救助贫困中小学生
资助贫困大学新生
免除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中职学生学费(中职免学费)
为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
免除非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普通高中免学费)
资助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
学前教育(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
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补助生活费
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中职临时价格补贴
资助1000名贫困大学新生
资助5000名贫困中小学生
资助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
义务教育学生“一补”(为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补助)
【省】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城市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通知
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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